審批權限:
市交通港口局負責全市范圍內的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經營許可
審批對象
外商投資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企業
形式標準
1.申請資料按本辦事指南中材料目錄載明的順序排列;
2.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,政府及其他機構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;
3.申報資料的復印件應當清晰
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目錄
參照內資企業的材料,另需提供:
序號 | 提交材料名稱 | 原件 | 份數 | 紙質 | 要求 |
復印件 | 電子報件 | ||||
1 | 交通運輸部立項(變更)批件 | 原件 | 1 | 紙質 | 來源證明真實有效 |
2 | 市交通港口局轉發交通運輸部批件的批文通知 | 原件 | 1 | 紙質 | 來源證明真實有效 |
3 | 本市對外經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| 原件 | 1 | 紙質 | 來源證明真實有效 |
承諾期限:15個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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